博兴经侦“微平台”提升群众识假辨假能力
2016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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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高静) 今年以来,博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一步提升打击侵权假冒之手伪劣商品犯罪的同时,积极运用公安机关官方微信平台提升群众识假辨假能力。
  博兴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利用微信平台“短平快”的特点,在社区、商场、农资市场等涉假重点区域张贴微信扫码宣传单,鼓励群众加入微信平台,通过定期发送预警信息,提供涉假案件法律咨询,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降低群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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