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12日零时正式供热
提前三天的热源费由市财政承担
2016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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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于晓敏) 记者从莱芜市燃热办获悉,根据莱芜市政府安排,原定于15日正式开始的供热提前至12日零时,提前三天的热源费居民无需付费,由市财政承担。目前,各供热企业和单位供热准备工作已经结束,确保按时供热。
  连日来的降温天气,不少市民打来热线询问供热情况。“这几天好冷,会不会看天提前供暖?”“我家暖气试压了,是不是快要来暖气了?”据介绍,由于天气原因,今冬莱芜11月12日零时正式供热的方案已获准,比规定时间提前三天,提前三天的热源费由市财政承担。距供热时间还有十天,是否还有变化,还将根据天气情况确定。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莱城四家热力公司共完成铺设热水主管道17公里,新增供热面积200多万平方米。所有管道工程正在进行扫尾和路面恢复,所有工程10月底前全面完工,保证居民按时供热。同时,莱芜市积极做好供热准备工作。从10月10日开始,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场站的锅炉、管网等供热设施完成了设备检修,现正在开展高温水供热管网充水、清洗和冷态运行调试等工作,并陆续对各住宅小区分片进行充水试压,保证11月初正常开机试运行。
  另外,从2015年起,莱芜供热直供到户的小区供暖收费由供热企业、银行合作安装了收费系统,供暖收费不再由物业代收。取暖费用以每户为单位进行收取,凭供热缴费卡缴纳取暖费。记者获悉,10月14日,莱芜市城区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召开,听证会后,市物价局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完善调价方案,在获得市政府及省物价局批准后出台实施。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方案还未下达。待该方案出台,供热直供到户的小区居民可携带缴费卡、银行卡(或工行存折)或现金到市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也可以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费站进行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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