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提醒
2016年1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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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共同饮酒引发的赔偿案件有所增多,一般情况下应由饮酒人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因为酒量和状况只有自己最清楚,旁人很难准确判断。但如果有以下情况,“酒友”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无论“酒友”是否明知,都应承担责任,不过“明知”时责任较大。
  二、强迫性劝酒——主观上存在过错即应承担责任,但强迫性劝酒不是暴力行为,赔偿亦只是相应的。
  三、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酒友有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视情况而定,若醉酒到无法自控,酒友负有一定的监护义务,将其送往家中或医院,若出现意外,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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