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公证拒办一起“巨额”还款协议公证
2016年1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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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1月17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赫霄 邹东亮) “协议标的额是4590万元,应收多少公证费?”随着一声询问,所有公证人员的目光都聚集在两位当事人身上。
  接待人员立刻将当事人领到副主任杨正国的办公室。通过询问了解,甲是债权人,乙是债务人,乙方欠甲方4590万元,许诺十天内全部偿还,如不能按时如数偿还,乙方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甲乙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并自愿申请办理公证,同时提供了一张同等数额的欠条。
  凭着多年办证经验,杨主任初步断定欠款不属实,欠条也不真实。于是杨主任连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债权人甲是什么身份?从事什么行业?拥有的巨额债权的来源?债权债务是怎么形成的?有没有银行的转账凭证?债务人的还款来源是什么?”俩人均支支吾吾,不断交换眼神。当事人眼看要露馅,只好如实陈述:甲介绍了若干出资人在乙方融资,融资额共计4590万元,部分出资人不愿直接出面,想到让甲一人出面办理相关手续,甲又了解到公证的强制执行效力,这才带着债务人乙和现打的巨额白条前来。
  了解实情后,公证员严厉讲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当面承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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