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毒犯罪案件
2016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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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上午,邹平县法院对一起涉毒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陈某等7名被告人犯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3年不等的刑罚,并处2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颜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11月,被告人陈某、张某萌生生产销售易制毒化学品谋利的想法,便组织人员在租赁的厂房内非法制造邻氯苯基环戊酮。该团伙成员从联系垫资、购买化学原料、租赁厂房、安装设备、制造邻氯苯基环戊酮、联系销售等工序均有明确分工。2015年11月17日至20日,公安机关共扣押疑似邻氯苯基环戊酮化学品11桶,净重2023千克,各种加工制作易制毒化学品原料25桶,经取样鉴定,均检出邻氯苯基环戊酮及相应成分。
  另查,该团伙生产的邻氯苯基环戊酮由被告人陈某联系出售900千克,谋利45万元。之后,陈某、张某又为广饶县某厂生产的邻氯苯基环戊酮联系出售2500千克,赚取差价6.25万元。2015年12月17日至25日,涉案8名被告人相继被公安局工作人员抓获归案。
  今年以来,邹平县法院共判决涉毒犯罪案件7件16人,加大涉毒犯罪案件审理力度的同事,通过公开宣判,法院开放日,送法进社区、进校园,“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等活动,加强群众反毒、防毒、禁毒知识的宣传,提升市民对毒品的认识和防范,共同抵制毒品,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通讯员 王帅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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