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帽子过马路没看车被撞死
天冷戴帽子的多了,交警特意就此案发布通报意在提醒
2016年1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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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12月21日讯(记者 陶相银) 21日,交警通报一起交通死亡事故:11月21日,一行人披着雨衣过马路,因观察不周被一辆中巴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11月21日16时41分,经区大庆路上,在斑马线上的行人樊某被姜某驾驶的中巴车撞倒,樊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监控显示,当天下雨,樊某披雨衣并将帽子扣在头上由南向北横穿斑马线,穿过半条路,他在路中略作停顿扭头左看,继而继续穿马路,结果被右侧(东向)疾驰而来的一辆中巴车撞倒。
  这起事故其实完全可以避免。民警分析,樊某头扣帽子影响了观察视线,他横穿马路时应观察来车方向,却向车辆驶去方向张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减速,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道应停车让行。这起事故中,樊某在斑马线上行走发生事故,肇事中巴没有停车让行,因此中巴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赔偿无法挽回一条生命,归根到底还是要自己保护自己。冬季或雨天,许多人穿羽绒服、卫衣、雨衣等连帽服,习惯将帽子扣在头上,遮住了两侧视线,这种过马路方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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