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家经营户不再出售“三小车辆”
2017年0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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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5日讯(记者 石剑芳 通讯员 荀哲) 近日,章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济南市工商局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前期开展的老年代步车、超标电动车和三轮车专项整治成果,章丘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违法销售“三小车辆”综合整治行动。
  各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经营电动三轮、四轮车的经营主体进行摸底调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对不符合上道路行驶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进行重点整治,向经营业户讲明“老年代步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停止销售,并采取退货等措施对库存车辆进行清理。组织开展联合行动,与交警等部门协调加大打击力度。整治与宣传引导结合,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报道,引导消费者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老年代步车。
  截至目前,明水城区19家经营业户均已将库存处理完毕,并保证不再销售电动三轮、四轮车辆。下一步,章丘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三小车辆”的监管力度,逐户对“三小车辆”经营业户进行监督检查,将检查情况定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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