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5日讯(记者 杨擎 通讯员 张端强) 为全面做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全县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使用安全,济阳县食药监局认真落实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3个月内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核查企业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纸质资料、产品配方及包装、产品生产工艺及技术要求等是否与电子备案内容一致,查看检验报告及检验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委托生产协议书(复印件)等内容。
“2016年度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3个月内监督检查工作,县食药监局共完成备案后监督检查32个品种。”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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