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两名正科级官员涉嫌受贿罪被决定逮捕 
2017年01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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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5日讯(记者 罗静 实习生 胡泉) 近日,淄博市检察机关公布两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淄博市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科原主任科员江海春(正科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淄博市中心血站器械科原科长李政(正科级)因涉嫌受贿罪被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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