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能否得到保障,与经营主体有没有门面、大堂没什么必然联系,关键还在于监管能否全覆盖。如果监管有漏洞,看似放心的“实体店”也会出大问题。家庭厨房都能做出合格安全的食品,可以被监管部门时时监督的“私厨平台”更不应该被“一棍子打死”。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个“外卖新规”一旦实施,一些“私厨平台”将面临生死抉择。
监管部门出台新规的本意是以实体店为抓手,抓好食品安全问题,但是也要防止监管思维的简单化,不要以为有“实体店”就可以高枕无忧,也不要为了方便监管就不切实际地抬高“实体店”门槛,从而阻碍分享经济在餐饮行业的发展。
“外卖新规”之所以将“具有实体店铺”作为互联网餐饮服务行业的入门条件,很重要的原因应该是,这几年外卖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有不少出现在家庭作坊里。从媒体曝光的一些案例可以看出,很多家庭作坊因陋就简,缺少应有的卫生洁具和消毒设备,致使加工环境肮脏不堪,为食品安全埋下许多隐患。这些家庭作坊大多没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件,通过一证多开、套用证件等手段进入互联网餐饮服务行业。
实际上,无论线上还是线下,餐饮服务行业都不可能是虚拟的,一定依靠实体存在,很难设想一家饭馆会没有厨房、灶台和炊具。一些“私厨平台”之所以不被视为“实体店”,原因在于这些事实存在的经营实体因为没有办理必需的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件,变成了不被注意的“地下店”。因为无照无证件便游离在监管之外,因为游离在监管之外就可以不遵守法规要求甚至为所欲为,很多原本想借助互联网平台大展身手的“私厨平台”在放任自流的竞争环境中反而走向了末路。
经验证明,食品安全能否得到保障,与经营主体有没有门面、大堂没什么必然联系,关键还在于监管能否全覆盖。如果监管有漏洞,看似放心的“实体店”也会出大问题。“私厨平台”出问题,主要原因也是监管不到位。要让监管的“探照灯”照进“私厨平台”,就应该尽可能地降低“实体店”的门槛,让一些因为营业面积等受限的“地下店”合法化。家庭厨房都能做出合格安全的食品,可以被监管部门时时监督的“私厨平台”更不应该被“一棍子打死”。
为适应餐饮服务行业的新变化,监管部门出台新规,首先应该考虑如何扩大监管范围,做到监管的无缝覆盖。如果只考虑如何便于监管,把基于分享经济的“私厨平台”一刀切地拦截在市场之外,逆市场潮流而动,还是不能杜绝“黑作坊”的隐患。或许在监管部门看来,扩大监管范围就意味着肩负更多的责任,付出更大的人力和物力。其实,在“互联网+”的时代,以科学监管覆盖更大的监管范围,未必一定要投入更大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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