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时的规矩”要及时梳理淘汰
2017年02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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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再审指令,对当地农民王力军收购玉米获刑一案进行再审。2014年末至2015年初,王力军从农民家收购玉米,再出售给当地粮油公司仓库,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一审认定他触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如果不是因为王力军的“玉米案”,很多人还不知道,做粮食生意还需要许可证。王力军正是因为“无证”经营,才被工商部门查处,并且被法院一审判决有罪的。
  实际上,早在2004年,中央就出台文件,表示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并要求有关部门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
  没想到,十几年后,还是有人为此“摊上事儿”了。中央早就要求清理和修改粮食流通领域的法规,为什么有的地方没有做,甚至还为此搞出了大动静?若是此案一审成立,推及开来,那么自由市场和淘宝店的农户、店家就得关张。
  所有参与了一审的司法人员,都该从中吸取教训,为什么会抛弃了法规的“从新”原则而去“从旧”?为什么会错误地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是“违法”?当然,最为重要的,相关的部门还是应该好好考虑,如何对“过时的规矩”建立一套梳理淘汰机制。“过时的”不一定全是不对的,但一定要定期反思、研究,把依旧适用的留下,把不再适用的淘汰掉。
  一切法规政策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让生活生产更有秩序,人们的积极性能得到激发,社会更有活力。忘记了这一点,就走到教条的路上去了,脱离时代、脱离实际,成了拖后腿。这件事该让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纯良无伤的人若被判违法,那还让人们如何愉快地生活下去呢?(摘自《法制晚报》,作者程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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