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收费新标准,往返3元/公里
使用救护车长途转院,费用需双方协商确定
2017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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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3月14日讯(记者 路伟 通讯员 曹斌) 近日,东平一重病患者转院济南,仅救护车车费就花了三千元。记者从泰安相关部门了解到,从3月1日起,泰安已执行新的救护车收费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泰安市120院前急救及救护用车收费标准,杜绝“天价”救护车,泰安市物价局和泰安卫计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规范院前急救及救护用车收费问题的通知》,于3月1日正式执行。
  文件规定了急救救护用车收费:用车基础价格为10元;行驶里程按照往返合计计算:每公里3元。
  新标准还详细规定各项救护项目收费。其中,急救救护用车如果需要原地等候病人,将收取等候费用:30分钟内不收取等候费用,超过30分钟按每小时15元收费。
  医护人员随车出诊费:每次30元,夜间(18点至次日6点)出诊加倍收取出诊费;救护车上提供的诊疗服务可在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20%。
  对于需要担架员的特需服务,基础价为两名40元(三楼以下含三楼),三楼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10元,使用电梯的,按照基础价格收费。担架员特需服务必须坚持患者自愿的原则,患者家属自行抬运的,需免费提供担架。
  另外,文件中特别提到,对于治愈出院的病人,或者是需要长途转送病人需要救护车服务,用车费用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
  按照文件规定,各医疗机构要在急救车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收费时要提供相关明细清单,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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