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安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案件,不断强化案件打处、密切部门联动、拓展宣传渠道,常态化推进打击侵权制假等违法犯罪,以实际行动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诉求,为全县经济发展、群众安全保驾护航。
密切协作,综合治理
确保打假措施落实处
提高重视程度。充分认清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犯罪的社会意义,将其作为护航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安全的有力抓手,明确各警种部门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完善、优化侦办涉假犯罪案件机制。广辟线索来源。主动加强同质检、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优化线索移交机制。利用网页、微博、微信等现代网络媒体和传统手段,宣传该类犯罪的危害性,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采取重点抽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生产企业、加工作坊、储存仓库开展清查整治,深挖案件线索,重拳打击售假制假治安突出问题。加强部门协作。主动打破警种、部门信息壁垒,建立经侦、治安部门串并分析、情报中心与网安、刑侦协作研判的内部合作机制,通过多警种合成作战,推动案件侦办取得实效。
把握重点,务求实效
形成严打严查态势
强化主动侦查。通过合成作战,深度分析研判,追逃追赃,全力牢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安全防线。仅2017年1、2月份,刑侦大队破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4起,伪造公司印章案3起,刑拘3人,取保1人,追回逃犯1人。通过高压打击,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强化案件经营。紧紧围绕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等方向,主动研判分析,通过对农贸市场、餐饮店、烟酒店等场所走访排查,线索经营,主动直捣源头。3月3日,治安大队民警在对博兴县城某龙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饭店经营者刘某使用精制工业盐冒充食用盐烹饪食品销售给消费者,在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刑拘后,民警继续循线追踪,于3月6日将其供货“上线”李某抓获。经查,李某燕自2016年7月开始,先后贩卖大量工业盐充当食用盐销售到市场上,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和权益。通过严查严打创造了让群众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加强与交管、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停车场、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修理厂等场所管理,及时发现、查处套牌假牌;充分发挥电子警察的作用,对发现的假牌车辆及时核对;对执法中所查扣的假牌、假证、“三无”机动车,严格依法查处、销毁,特别是深入开展打击“证贩子、车虫子”专项行动,通过打击有效遏制涉牌涉证车辆的生存和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统筹兼顾,强力宣传
营造打假浓厚氛围
牢固树立“宣传即是警力、是战斗力”的理念,立足网上网下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履行服务职能。大力开展社区民警挂钩企业、辖区民警挂钩村庄活动,开展“打假”法制咨询、防范指导和法制教育,特备是针对春季农耕、农种时节,假种子、假化肥等违法犯罪多发的特点,深入农村田间地头
开展专门宣传,切实增强群众防范和抵御假冒伪劣犯罪的能力。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向群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知识,以及当前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相关情况 提升共同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形成全民参与良好氛围。依托网上公安机关、警务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载体,开展打假宣传,主动向社会公布打假电话,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发现举报身边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与侵权假冒伪劣犯罪作斗争的热情。今年以来,先后走访企业100余家,发放资料1000余份,网上发布各类信息30余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全县公安机关将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坚持前置群众需求、民意主导警务,切实让民有所呼、警有所应成为落地生花的惠民实效,让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本报记者 王忠才
本报通讯员 谭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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