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李榕 见习记者 路龙帅) 3月15日,家住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市民宋先生称,他于2016年8月份在星凯国际广场小区购买一套住房,11月份装修完毕,但至今该小区物业仍未退还其装修押金。
宋先生称,当时小区交房时他缴纳了3000元的装修押金,按照约定,小区物业应在其装修完,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予以退还。然而,小区物业至今一直未给予退还。他曾经多次到该小区物业进行咨询,物业一直未处理,并告知可将装修押金预转为2017年的物业费。
“小区正在推出装修押金转作物业费优惠活动,并为参加活动居民提供水卡、油面等优惠物品。”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经理罗先生称,目前,该小区物业正在预收2017年物业费,并推出活动,可将当初缴纳的装修押金预转为今年物业费。该活动是在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后自愿进行的,对于未征得同意的业主,物业将进行统一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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