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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6年9月29日,德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过程中,发现XX康医院的微信订阅号中使用了“我院是XX区及周边地区规模最大,设备最全,主要运用微创技术治疗各种颈肩腰腿痛的特色专科医院”的宣传内容。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XX区及周边地区”涵盖地区范围较大,治疗颈肩腰腿痛的医院数量较多,无论在经营规模上还是在设备数量上,当事人的宣传用语明显夸大,涉嫌构成了利用微信平台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为提高知名度,利用其微信订阅号进行“我院是XX区及周边地区规模最大,设备最全”的夸大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2、罚款人民币50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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