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区养狗,8日起挂牌
每户限养一只,养犬管理服务费为400元/只
2017年06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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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5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左晟) 6月8日起,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内开展养犬信息登记、免疫和加施电子标识等工作。市民可到四区内的24家指定宠物医院进行登记,养犬服务费为每只400元。每户限养一只犬。
  5日,青岛市公安局、城管局、物价局、畜牧兽医局等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通报,《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将于6月8日起,在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建成区范围内开展养犬信息登记、免疫和加施电子标识等工作,希望广大养犬市民主动为犬只登记挂牌、免疫挂标,依法文明养犬。
  《条例》规定:养犬人取得犬只后,应当携犬只到养犬登记服务场所办理信息登记,注射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牌,按照每只犬4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市内三区和崂山区的24家指定宠物医院作为养犬登记服务站,市民可前往登记;四区内的狂犬病定点免疫服务单位有30家,可为注射了疫苗的犬只加施免疫电子标识和发放免疫登记卡。
  按照规定,居民不得饲养名录中规定的40种烈性犬。在饲养数量上,每户限养一只犬,但是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办理犬只免疫登记的,不受此数量限制。犬只死亡应当按照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的无害化处理。
  条例还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养犬登记、收费,查处养犬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捕捉流浪犬,查处养犬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犬只狂犬病免疫、植入电子标示,查处养犬人不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的行为。
  另外,新规提高了法规的可操作性。一方面,提高了罚款额度,最高罚款可达2000元;另一方面,增加了没收犬只的处罚种类,设定了扣押违章犬只的行政强制措施,便于执法机关对危害性强、难以制止的违法养犬行为进行当场处置。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协助开展宣传工作,引导督促养犬人文明养犬,制定实施养犬管理规约等方面的规定。
  各区养犬管理办公室电话:市南公安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66575076;市北公安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66575550;市北公安分局(原四方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66575528;李沧公安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66576792;崂山公安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55580093;城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9;畜牧部门举报电话85065216、80929721。
24家养犬管理信息登记服务站
  市南区
1 青岛维尼宠物医院  85780008
2 青岛新贵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82665555
3 青岛市动物疫病防治中心团岛门诊 82671665
4 青岛市市南区艾迪宠物医院 85977276
5 青岛市动物疫病防治中心宁夏路门诊 85760017
6 爱诺伴侣动物医院有限公司江西路分公司85873292
市北区
7 青岛市动物疫病防治中心 85616104
8 青岛爱诺伴侣动物医院 82801138
9 青岛逸达宠物医院 83650270
10 青岛宝发宠物医院 85635570
11 青岛市市北区至尚伴侣宠物医院 83821081
12 青岛市永康伴侣动物医院 85662168
13 青岛爱特吧连锁宠物医院 66983999
14 青宠源宠物医院 84873077
15 青岛市至尚和协宠物医院 83738363
16 市北区托姆动物医院 13176392065
李沧区
17 青岛爱贝佳宠物医院 13105154297
18 李沧区力德宠物医院 81933796
19 青岛诺康宠物医院 87688981
20 青岛市动物疫病防治中心台柳路门诊 84081222
21 青岛永升动物医院 13954279400
22 宠新起点动物医院有限公司 13869822363
崂山区
23 青岛至尚宠物医院 88708383
24 崂山区乐之家宠物医院 8891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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