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参与棚改
2017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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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聊城市财政局副局长邓丽表示,将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强考核,强力推动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聊城市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 
  邓丽介绍说,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更大规模地推进棚户区改造,必须更好地抓住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突出多元化筹集,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在用足用活政策上想办法,在撬动各类资本上做文章,切实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着力为棚改建设提供源头活水。  积极争取政策性贷款。发挥好政策性金融“供血”作用。政策性贷款是解决棚改融资的主渠道。利用好政策性贷款,要积极稳妥做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这是申请贷款的基本前提。经过过去几年的工作实践和项目运作,市县都掌握了融资工作程序,今年关键要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要按照“成熟一批、组织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科学测算项目融资需求,积极落实项目资本金,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按照贷款申报要件要求,尽快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项目评审,加快办贷进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性金融支持作用。 
  发挥好商业银行贷款对项目融资的补充支持作用。去年以来,省财政厅、住建厅、金融办印发了关于拓宽解决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融资渠道的通知,确定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等国有商业银行和招商、中信、兴业、民生、邮政储蓄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依托,为棚改项目提供贷款融资服务。要抓住商业银行支持棚户区改造的窗口机遇期,密切关注各商业银行信贷政策变化,争取进一步深化合作。 
  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奖补资金;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设立基金等途径,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参与棚改工作,切实放大财政资金效能,使财政性资金能够“四两拨千斤”。积极推广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棚改;支持项目运营主体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融资;进一步调动开发企业参与棚改的积极性,引入一批资金实力雄厚的知名开发企业参与棚改。
    本报记者 张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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