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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委自办案件同比增长20%
2017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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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刘世兴 范晓东) 6月21日,记者从乐陵市纪委了解到,今年1-5月份,该市基层纪委自办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0%,监督执纪水平显著提升。
  据悉,今年以来,乐陵市纪委把提升基层纪委监督执纪水平作为推动全市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的基础,针对基层纪委办案力量薄弱,纪检监察干部兼职难消除等问题,出台一系列措施,严格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职责分工,明确基层纪委书记不得分管与纪检无关的工作,凡涉及基层纪委书记分工调整的,必须经市纪委审批、备案;同时,为基层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委副书记和2-3人的专职纪检干事,配置专门的办公场所、谈话室及必需的办公设备,不定期选调人员到市纪委业务室跟班学习,彻底解决“人手不足不能办案、能力不够不会办案”的问题。
  此外,该市纪委还通过实施纪委常委定期下访、基层纪委书记定期述职述廉,加强乡镇(街道)自办案件考核等方法,倒逼基层纪委切实增强监督执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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