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投保,财政提供补助
日照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2017年06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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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化玉军) 近日,日照市民政局会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日照中心支公司组织开展了日照市养老机构责任险实施情况回头看活动,到社会办养老机构、敬老院、公建民营福利机构等就养老机构责任险实施以来的出险赔付情况、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养老机构的意见建议。据悉,今年日照的参保养老机构达51家。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由于本身身体功能较弱,在养老机构住养、护理、活动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对老年人造成人身伤害,养老机构将面临一定的经济赔偿甚至会被告上法庭。为解决养老机构的这一风险负担,2014年,日照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支持发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降低养老机构经营风险,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养老服务保障。2015年4月,日照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日照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意见》,按照合法性、可操作性和便捷性原则,由政府引导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通过政府扶持、保险公司运作、养老机构参与,建立风险基金,形成行业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置能力。
  2015年9月,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作为日照市养老机构责任险承办机构。在保险赔偿额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竞标,保费下降为每人每年80元,节约了保费支出。在养老机构投保后,其保险资金由市、区县财政分别给予40%和30%的补助,养老机构只承担30%的保费。市及区县每年安排足额预算。
  2015年10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通知》,标志着日照市养老机构责任险正式施行。施行一年多来,养老机构责任险较好地维护了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5-2016年,日照市参保养老机构61家,投保床位2843张,发生责任事故10起,保险公司赔付65317元;2017年,参保养老机构51家,投保床位2690张,截至今年5月底,完成理赔2起,赔付资金5759元,还有15起正在理赔中。
  “通过回访,我们了解到发生事故得到赔偿的养老机构对责任险的施行表示高度认同,老年人的监护人也较满意,减少了矛盾纠纷,起到了多方共赢的社会效果。”日照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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