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济宁十五中学生参观污水处理工艺(资料图)。
本报济宁7月23日讯(记者 贾凌煜) 21日开始起,济宁启动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10月28日前,全市将针对环保部专项督查、省环保督查和济宁市自查的各类环境违规违法问题进行整改。
加快推进剩余50台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相关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解决焦化行业异味污染问题及恶臭气体排放企业“退城进园”步伐;把抑尘措施细化到网格、道路、企业、工地、物流园区和每个时间段,通过环保监控平台、无人机等先进设备实施24小时监管。
开展严查柴油车辆尾气超标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全市机动车环保违法信息平台,严查加油站不正常使用环保收集措施的行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落实京津冀“2+26”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联防联控措施,构建市县乡及重点企业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等。
落实河长制,强化措施、综合施策,加快补齐短板和漏洞;推进畜禽及渔业养殖综合整治,取缔河道渔业养殖活动;治理船舶港口污染,依法搬迁、改造、拆除无证码头作业点;下大气力解决稻区农田退水污染问题;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工作,对出现超标的要顶格处罚,连续3个月都出现超标的,启动问责程序。 标本兼治解决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违规开发问题。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项目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自然保护区内乱搭乱建、光伏、水产畜禽养殖、围湿垦田、交通运输设施等未批先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逐项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实行整改限时销号管理,做到退得出、稳得住、不反弹。
半年生态补偿资金 济宁获得1638万元
20日,省环保厅公布山东省大气环境质量1至6月份、4至6月份、6月份17城市排名,以及今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济宁市今年第二季度获得322万元生态补偿,加上第一季度1316万元生态补偿,上半年共获1638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居全省第5位。
上半年,济宁市共有“蓝繁”天数110天,同比增加2天,同比增加天数居全省第13位;重污染天数为11天,同比减少11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省第8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3位。监测的4种大气环境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浓度居全省第5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为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居全省第7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4位;二氧化硫(SO2)浓度居全省第11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首位,为40.7%;二氧化氮(NO2)浓度居全省第9位,同比改善幅度居全省第6位。
不过,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部分指标出现反弹,共有“蓝繁”天数60天,同比减少了9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省第6位;6月份,济宁市共有“蓝繁”天数21天,同比减少2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于全省第8位。
本报记者 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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