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楠楠
“每年6月30日前,各县市区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结束后公布招生结果。”20日,烟台市教育局发布全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今后,对于市民关注度较高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重大教育决策等,将在决策前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重大教育决策未征求
意见一律不得提交审议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文件信息,应当自该文件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政策法规”和“发文公告”栏分类上传予以公开
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通过新闻媒体或局网站“政务公开”中的“调查征集”栏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及时反馈征求意见的收集情况、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未采纳的理由等。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征求意见和公开反馈程序的事项,一律不得提交办公会审议,一律不得进入公文运转程序。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市民代表、公众列席有关会议,并保存有关证明资料。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重大突发事件最迟
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各科室、单位要严格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规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预判”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建立政务舆情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流程,通过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组建专家顾问团队等措施,不断提升舆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威信息发布时效性,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必须举行新闻发布会,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每年6月30日前
须公开中小学招生政策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在网站上开设专栏公开本行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公开招生结果。要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开设专栏汇总展示本市各县(市、区)的专栏链接,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没有网站的,由市教育局直接负责公开。针对适龄儿童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要做好政策解读。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都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服务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和监督。
教育局办公室每季度调度一次工作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政务公开列入局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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