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卖凉菜“违法”,权力在“找茬”
2017年07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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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份显示由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在网上流传。该告知书称,当地某火锅店因违法生产销售多种凉菜被处罚。经媒体求证,该文件属实。很多人看后惊诧不已,火锅店搭售凉菜在很多地方都是“标配”,为何到了黄埔区就成了违法行为?
  告知书上的处罚看上去有理有据,因为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项目并不包含从事凉菜加工销售,于是该店在经营场所销售的“川北凉粉”“酸辣蕨根粉”“青椒皮蛋”“拍黄瓜”“开胃小木耳”等凉菜都成了“罪证”。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药监管部门开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39元并罚款一万元的罚单。
  不得不承认,食药监管部门拿出“抠字眼”的劲头,开了一张让人无话可说的罚单。但是,这样的监管方式未必就能让人服气。火锅店搭售凉菜,是这个行业普遍存在的经营模式。现在,很多书店都跨界卖咖啡了,与之相比,火锅店里卖凉菜真不该算“超范围经营”。
  监管部门板起脸,只说经营许可证备注项目中没有列入凉菜。其实,一个火锅店“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经营金额不大,经营项目并不少,全部罗列起来大概要开一张很长的清单,如果再把凉菜谱都抄上那就更长了。店家既然有能力和资质保证肉片鱼丸的安全食用,难道不能保障“青椒皮蛋”的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看似严格的“抠字眼”式执法,不过是利用店家的疏忽或无知玩文字游戏,目的在于凭借权力横征暴敛。不然,百余元的经营收入何以招来上万元的罚款。
  据说,店家不服处罚,已经“跑路”。不过,留下来玩文字游戏的话,店家完全可以堂而皇之地辩解,“青椒皮蛋”等凉菜都是用来涮着吃的,顾客不涮与我何干。只是,监管部门铁了心要罚,店家也不一定辩得过他们。这种刁钻的执法方式如果普及开来,不仅当地火锅店要经受一番考验,其他行业恐怕也难保“金身不破”,谁还能没点纰漏。
  从执法程序上讲,黄埔区食药监局几乎无懈可击。但是,该局显然缺少“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常识,把群众都认可和接受的正常经营模式生生地搞成了“违法行为”。关于火锅店经营凉菜需事先报备的规定,监管部门在店家开张之前提前告知和提醒了吗?所谓的“违法行为”是否可以合法化?从履行政府职能上讲,监管部门要搞好食品安全,不仅要严格执法,还要热情服务。面对这张罚单,监管部门确有必要拿出“抠字眼”的劲头查查自身的履职尽责情况,是否做到了对权力的敬畏和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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