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内遭诽谤保全电子证据索赔1元
2017年08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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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群里被人辱骂诽谤,凭聊天记录打官司能赢吗?聊天记录想作为证据使用,如何进行证据保全?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颁布实施12周年,记者从“公证开放日”现场获悉,电子证据保全呈上升趋势。
  本报记者 马云云

截屏聊天记录
法院不一定认可

  电子证据保全呈上升趋势。齐鲁公证处公证员孙霞介绍,随着电子邮件、QQ、微信等社交工具发展,电子证据成为重要的证据来源。
  一些人想保存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通过截屏等方式,但法院不一定认可,而公证是严格按照程序来的,经过公证的证据效力要远远高于其他证据,一般会被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不久前,市民章先生来到公证处,申请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证据保全。章先生是一名金融界人士,在一个聚集了许多成功人士的微信群里,一个人经常“@”他,并对他进行诽谤,发表侮辱性语言,他认为对方的行为给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困扰,他找对方理论,对方不予理睬。于是,他想到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证据保全。
  拿到公证书后,章先生起诉对方,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元。在诉讼过程中,经过公证的这份电子证据起到了重要作用,最终章先生胜诉。
刚连夜保全完
第二天证据就被删

  很多电子证据转瞬即逝,保全时既要专业又要快。
  孙霞说,她办理的另一起业务中,张某曾是整形医院的全资股东。2015年,他与宁波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整形医院百分之七十的股权转让给宁波公司(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后的整形医院,因经营不善导致“关门大吉”。 
  面对整形医院的“烂摊子”,宁波公司却主张当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自己压根儿就没有参与实际经营,所以整形医院“破产”与自己无关。张某来到公证处寻找宁波公司参与医院实际经营的相关证据。
  公证员发现,在网页、微信公众号等四个证据中,有三个在宁波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他们随时有可能把整形医院需要的证据删除或更改,于是公证员连夜对整形医院所需的相关证据进行了保全。“幸亏我们动手早,第二天就发现对方公司已经把大部分证据都删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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