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老旧小区成功加装首部电梯
加装电梯费用,业主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
2017年08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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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8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莫言 金鹏) 记者获悉,8月23日,烟台市特检院顺利完成位于芝罘区胜利路359号预备役老干部楼内的两个单元的两部独立承重电梯的检验工作。这是烟台市首个通过检验并即将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试点工程。
  由于此楼居民年龄段普遍偏大,高楼层用户日常上下楼很不方便,居民对加装电梯的呼声很强烈,经过多方沟通、有效申请,最终成为烟台市旧房加装电梯项目第一个试点。
  电梯安装之前,烟台市特检院对电梯安装公司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给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期间,相关人员在现场反复研究和考察,及时听取居民的建议,使最后的安装充分保证了楼道的通风和采光,加之电梯安装公司的严谨设计和高效管理,两台电梯最终得以顺利安装。
  “经过一上午的检验,两台电梯符合相关检验要求,顺利通过验收。”市特检院电梯检验中心主任张良介绍,此次旧房加装电梯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居民日常生活便利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未来,这将给烟台市其他老旧住宅加挂电梯提供借鉴模板,并起到显著的示范效应。
  老旧住宅安装电梯,烟台市一直在努力。今年3月,烟台市住建局、发改委、公安局、质监局等联合下发《烟台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启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明确规定加装电梯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金,最大限度减少建设成本等。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谁掏钱?谁维护?这无疑是不少老旧住宅居民最关心的问题。《办法》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维护管理所需资金由业主承担,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另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府还会给予一定补贴。今年4月,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提出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5个市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完善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鼓励试点市率先示范,省级财政按照每加装1台电梯给予25万元的标准,对省内试点市进行补助,共下达加装电梯计划160台。试点市可统筹安排资金,按加装电梯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25万元,鼓励试点市超额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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