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提出多项具体任务改善环境质量
到2020年优良天数力争达八成
2017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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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罗静) 9月29日,淄博市政府官网发布了《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下面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28日至10月17日。根据“征求意见稿”,到2020年,淄博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力争达到80%。
  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内容的多项具体任务。2017年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的企业搬迁、改造。对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且连续三个月同比恶化的区县,实行涉气建设项目环保限批。对移动源污染防治将落实油品质量管理,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加油站供应的普通柴油全部达到国Ⅴ标准。严格控制散煤使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城区无煤化,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普及使用清洁煤炭或节能环保炉具。
  水污染防治实施全流域、分单元精细化管理。建立和推行“河长制”,根据河流性质,建立市、区县、乡镇(街办)全覆盖的三级河长管理网络。到2020年,孝妇河、东猪龙河、乌河、支脉河等主要河流基本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推进工业企业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七大重点项目,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及“绿动力”提升工程项目、水污染防治及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风险防控项目、能力和队伍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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