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7日清晨,博兴交警在京博路口处值站早高峰岗时,发现一小型轿车从南向北逆向行驶,民警当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靠近驾驶室查看驾驶员证件时,闻到一股刺鼻的酒气。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大队进行检查,经呼气酒精检测,驾驶员龙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6.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询问中,驾驶员龙某某一脸茫然的问民警“我早上没喝酒啊,警察同志你们不会把昨晚上喝的酒算在今早上吧?他坦诚自己前一天晚上喝了四瓶啤酒,一觉醒来,感觉酒醒了,便驾车回公司上班,没成想还没到公司,就被交警查获了。
民警严肃的告知龙某某,不论任何时间饮酒,只要检测身体内酒精成分超标,就会被认定为酒驾。面对罚款1000元,驾驶证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龙某某追悔莫及。
通讯员 周瑞 刘洪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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