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制给广场舞套上“诚信笼头”
2017年11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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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英锋

  近日,山东济南市公安部门正在联合景区管理部门针对大明湖、环城公园开放区的各类健身团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划定合理区域,准备对包括广场舞团体在内的多个健身锻炼团体实行积分制管理。比如,投诉少、秩序好的团体可以进入景区,而投诉多、难管理的团体进行相应减分,低于规定分数后,淘汰清理出景区,最终形成团体内部主动管理、自我约束的管理模式,使健身活动更加规范。
  管理广场舞是个老大难问题,各地公安、城管等部门费了不少口舌,流了不少汗水,采取了不少措施,也难以取得一个令人满意的效果。对广场舞团体等健身团体采取积分制管理措施,突破了传统的管理模式,让人耳目一新,也让人期待。
  近年来,我们加快了建设诚信社会的步伐,社会征信管理机制日益完善,而征信管理的一项重要特征就是对公民、企业或其他组织、团体进行信用评价、激励与惩戒。对广场舞团体等实行积分制管理,允许投诉少、秩序好的健身团体进入景区,针对投诉多、难管理的健身团体进行减分,如果健身团体的积分低于“及格分”,健身权就会受到一定限制,被拉入“黑名单”,就会被景区列为不受欢迎的团体。显然,积分制管理符合诚信管理的规则和趋势,是诚信管理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积分制管理给广场舞等健身活动套上了“诚信笼头”,能够倒逼健身者恪守底线,增强规则意识、敬畏意识、自律意识,有助于健身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规范。同时,在积分制管理模式下,管理部门也更容易找准薄弱环节和重点对象,能够合理分配管理资源,有的放矢地进行管理,自然事半功倍,管理成本会下降,管理效率、质量会提升。
  需要注意的是,济南大明湖、环城公园等区域都在景区的管理范围内,相关部门有对积分较低的健身团体说“不”的优势和条件。如果其他地方效仿,也对广场舞等健身团体实行积分制管理,就应该针对积分“不及格”的健身团体研究完善配套的保障制约措施,确保措施具有可行性,能够落地。
  目前,广场舞等健身团体多为临时性的松散团体,组织纪律性较差,这也是健身团体难以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前段时间,国家体育总局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提出鼓励健身团体到体育部门备案,支持健身团体登记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指导广场舞健身社会组织联合成立广场舞行业协会。显然,这是体育部门以及其他管理部门加强广场舞健身活动组织和队伍建设的一个可供参考的方向,如果类似的健身团体都有了“证照”,有了“身份”,成了正规组织,就能够为积分制管理夯实基础,积分制管理就能产生更大的制约力、督促力,就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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