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手严查农民工欠薪情况
严重违规的将进“黑名单”
2017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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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 李榕 通讯员 张卫华 牟永来) 年终岁尾,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易发多发期。12月4日,记者了解到,按照省里统一部署,12月1日起,德州人社、发改、公安、司法、财政、住建、工商等12部门,将联手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巡查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违规的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
  据了解,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春节前,将进行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分为两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为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春节前,为执法检查阶段,重点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举报投诉案件和有在建工程项目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中央所属、省属用人单位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和外省、部队驻鲁有关用人单位,重点是工程建设领域。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及依法依规劳务分包的有关情况。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因欠薪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直接评为C级,列为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增加当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依规将用人单位、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按规定对其实行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专项检查期间发现和查处的典型欠薪案件,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向社会集中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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