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要加收26元“药事服务费”? 
系谣传,枣庄并未开收此费用
2017年1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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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的“2月1日起看病,医院要多收26元的‘药事服务费’”。
     齐鲁晚报枣庄12月4日讯(记者 靖亚如) 药品实行零差价自2016年7月1日推行以来,在枣庄已有1年多的时间,期间市民在就医时感受到了其中实惠。近日有一则消息在枣庄市民朋友圈中流传:2月1日起看病,医院要多收26元的“药事服务费”。12月4日,记者从市卫计委医改办获悉,这是一则假消息。
  “从2月1日开始看病要带医保卡,因为药品实行零差价,医院开药不加价了。政府给医院的政策是每个人挂号看病,不管开不开药,都要收26元补贴给医院,这个费用叫做药事服务费,不带医保卡这26元就得患者自己出,带医保卡患者只需出2元,所以看病一定要带医保卡。”这是近日在枣庄微信朋友圈里流传的消息。
  面对这则消息中的“药事服务费”,12月4日,齐鲁晚报记者联系了枣庄市卫计委,医改办主任张建军告诉齐鲁晚报记者,“看病加收26元药事服务费”属于谣传,是假消息。所谓的“药事服务费”指的是一些大城市为改变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医改取消药品加成,医院以药品的购入价卖给患者,但患者要交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费用。但目前,枣庄并没有收取此项费用。
  随后,齐鲁晚报记者从枣庄市立医院、枣庄市妇幼保健院、薛城区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了解到,医院并没有“药事服务费”的说法。仅以诊疗为例,市立医院门诊挂号费只分四种:普通4元,副主任11元,主任14元,急诊9元,并没有所谓的“药事服务费”。
  “最近肚子有些不舒服,来医院看一看,挂号加拿药一共花了91元,没被额外收取‘药事服务费’。”市民吴女士告诉齐鲁晚报记者。采访中,在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挂号处,齐鲁晚报记者并未看到医院贴出“药事服务费”通知,据该院挂号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并未听说“药事服务费”一事,且挂号费能不能报销,与医保卡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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