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龙阳中学以此为契机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
第一节课前,在学校统一组织下所有班级上了一次“宪法晨读”,各班主任用十五分钟时间领读《宪法》序言及部分条文。同学们利用这种新鲜的学习方式,了解了《宪法》作为我国根本大法具有的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课外活动时间,司法所干警应邀到校指导学校普法活动,向师生发放“国家宪法日”宣传单页,并就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国家设立宪法日的意义作了现场讲解。
该校“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使师生对宪法有了更深理解,必将对提高师生尊重宪法、崇尚宪法、捍卫宪法的意识起到积极作用。 (桂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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