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有记者日前随机选取外卖销售量较大的10家知名连锁餐饮企业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10个样本中有8个样本的确存在外卖分量少于堂食的情况,其中分量最多可相差近150克,相当于五分之一菜量。
按理说,餐馆的堂食与外卖之间仅仅是取餐和就餐方式的不同,在饭菜的食材原料、质量、味道、价格和分量等方面不该有区别。外卖分量普遍比堂食分量少,或者外卖分量以素菜替代荤菜,这在本质上就是一种缺斤少两行为,经营者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
外卖分量少于堂食,这有可能是餐馆经营者的一种无奈之举,不能简单认定外卖经营者存在缺乏诚信的“原罪”。外卖平台佣金抽成提高和强迫商家参加各种优惠活动,直接增加了餐馆在外卖平台销售饭菜的经营成本,导致外卖成本高于堂食的经营成本。餐馆经营者要保障自身的利润不下滑,控制经营成本,就会将外卖平台强加在自己身上的经营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否则,餐馆经营者在外卖平台上销售饭菜就赚不到钱。
外卖分量少于堂食,消费者维权却很难。一般说来,外卖的分量单位基本上是没有明确标准的不好衡量的“份”“碗”,而不是使用斤、两、克等可以直接量化的重量单位。就算消费者感觉外卖的分量少,但外卖分量少了多少,消费者永远没有办法判定。这使得消费者对外卖分量少只能给差评,无法走法律途径维权。当外卖分量少于堂食成为行业普遍现象,必定会伤害消费者对外卖的信任,最终选择用脚投票,重新去餐馆点堂食,这将不利于外卖行业的发展。
不论是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是为保障外卖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外卖缺斤少两的现象必须予以治理。为此,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形式、行业标准明确外卖与堂食在分量、价格、质量等方面的一致性,同时明确餐馆行业饭菜分量要采用可量化单位。如此,既让消费者有充足的知情权、选择权,也为消费者维权、工商部门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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