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17日讯(记者 张玉岩) 17日,记者从山东省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启动。此次普查包括了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设施。2018年全面展开普查工作,2019年完善数据库,开展普查成果分析。
此次普查,将摸清全省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对象为山东省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根据此次普查的时间表,2018年全面展开普查,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采集相关数据,完成初步审核与汇总。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建立全省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发布数据,开展普查成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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