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刘振) 近日,记者从德州市环保部门获悉,根据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1-11月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通报》,德州市超额完成水环境质量任务。
全市4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3个断面实现了类别提升,漳卫新河小泊头桥断面提升为V类,德惠新河王杠子和徒骇河夏口断面提升为Ⅳ类。在全部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水质类别提升率达75%。全市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100%。7条国家考核的黑臭水体整治已完成了5条,完成率71.4%,超额完成国家60%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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