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冲卡撞伤交警货车司机被拘留
2018年01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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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1月17日讯(记者 王雅春) 2017年12月6日,泰安交警支队高新区大队徂徕中队民警在良庄镇巡逻执勤时,一辆半挂车不理会民警的停车示意,试图强行通过,在接受检查时,加速猛打方向将民警撞伤后逃逸,高新区分局将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董某依法刑事拘留。
  6日20时许,民警对一辆停在路边的起亚轿车进行盘查的时候,辅警刘兴强发现迎面有一辆车由西向东驶来,刘兴强一边用右手拿强光手电晃动,一边不停吹警哨示意对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逐渐减速至距离刘兴强约20米时停下车辆。
  正当辅警刘兴强和其他两名辅警准备到该车驾驶室旁进行查验时,司机董某由于没有考取驾驶证,担心被查,突然加速向左猛打方向,将辅警刘兴强迎面撞上,然后不顾伤员,继续加速行驶逃回新泰。
  案发后,高新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次恶性案件介入调查,及时取证。在强大的压力下,董某主动到新泰市开发区派出所投案自首。2017年12月14日,高新区分局将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董某依法刑事拘留。
  高新区警方提示大家:《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五款规定:“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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