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告景区,双方已和解
冰释前嫌后合作更紧密了
2018年03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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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月2日本报相关报道。
     本报济南3月14日讯(记者 许亚薇) 2017年11月2日,齐鲁晚报B01版刊发《门票引争议,景区旅行社对簿公堂》一文,报道了临沂一旅行社以当地一山岳型景区涉嫌价格垄断为由,将后者告上济南市中院。经检索,此案属于迄今为止国内同类性质案件首例。稿件刊发后,在旅游业界乃至社会各方面引发巨大反响。
  日前,记者追踪采访获悉,当事旅行社、景区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旅行社方面提出撤诉。
  涉事双方一个是2016年7月开业的新景区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另一个是刚成立不久的临沂公交翔越旅行社。因为门票价格问题引发纠纷,旅行社以景区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其他旅行社达成垄断协议的垄断行为为由,于2017年8月18日将景区告上法庭。2017年10月中旬,该诉讼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齐鲁晚报作为在场唯一媒体派出记者旁听此案。
  整个案件中,双方各执一词,景区认为旅行社存在恶意压价,经多次沟通无果,终止合作;旅行社则认为自身行为是正常的市场竞争,景区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根据案件审理过程,聚焦点在于景区是否垄断以及旅行社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类似案件发案极少。据了解,旅行社和景区是当下旅游市场一对亲密接触的“孪生兄弟”,平时相互依存、相互帮助。长此以往,在旅游市场上数万家旅行社与数以万计的景区之间达成繁杂的依存关系。其中既有法律方面的规定,也不乏行内约定俗成的“行规”。因此,如何判决对双方今后的合作发展或将产生深远影响。
  最终,经景区、旅行社、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后,双方达成和解。根据沂蒙山银座天蒙旅游区提供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临沂公交翔越旅行社有限公司诉山东天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一案,于2017年8月18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2月7日向济南中院提出撤诉申请。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原告临沂翔越旅行社有限公司撤诉。据山东天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双方冰释前嫌,春节后临沂公交翔越旅行社向天蒙山景区发团势头很猛,今后双方将继续共谋发展,具体的合作方式参照去年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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