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3日讯(见习记者 王瑞超) 3月3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税务部门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17年底,全省“走出去”企业共计1385户,实现境外所得112.9亿元,帮助“走出去”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优惠4466.5万元,为“走出去”企业抵免税款12.6亿元。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孙德仁介绍,全省税务部门不折不扣地兑现税收协定、境外所得税抵免以及出口退税等各项税收政策红利,激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支持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省“走出去”企业共计1385户,2017年度实现境外所得112.9亿元,境内抵免税款12.6亿元,同比增长35.4%;税务部门为“走出去”企业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49份,帮助“走出去”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优惠4466.5万元,同比增长34.6%;“走出去”企业用于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货物出口额14.4亿元,办理境外投资出口退免税4.1亿元。
去年,烟台市国税局发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在某国遭遇不公平税收待遇后,经层报省局和总局,发起双边磋商获得成功,直接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30余万元。全省税务部门积极运用税收协定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维权保障,帮助企业通过相互协商程序解决税收争端,避免“走出去”企业在境外遭受税收歧视和双重征税等不公正税收待遇。
孙德仁指出,下一步,全省税务部门将以“走出去”企业涉税诉求为导向,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职能作用,大力扶持以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智慧海洋、医养健康等为龙头的“十强”产业,助推山东优势产能对外投资合作,提升“走出去”纳税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省外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4月份是全国第27个税收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地税局副局长丁习文表示,山东将把宣传月主题与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工程相结合,梳理跨界融合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媒体税务行”、“税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等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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