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事项纳入改革试点,高新区“证照分离”正式运行
2018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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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正式开启。 本报记者 修从涛 摄
     本报4月3日讯(记者 修从涛) 济南高新区作为山东省首批试点单位率先开展“证照分离”工作。4月2日,济南高新区举办“证照分离”改革正式运行暨培训会议,标志着济南高新区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据悉,“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经验,有望今年7月份在全济南市推广。
  “证照分离”中的“证”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照”指营业执照,“证照分离”改革就是推动“照后减证”,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打通企业进入市场的“最后一公里”。
  4月2日,记者从济南高新区举办“证照分离”改革正式运行暨培训会议上获悉,试点开始之前,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已会同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及各相关审批部门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事项进行了多次梳理,最终确定103项事项纳入高新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
  据悉,这103项改革事项将分别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 知承诺制”等措施进行改革,提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为保证改革的顺利开展和试点经验便于事后推广,各相关审批部门制定了相关改革事项的备案管理办法、告知承诺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印制了《济南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文件汇编》。
  “入市门槛宽了,也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据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志强介绍,高新区在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在落实协同监管、信用监管、风险监管、自律监管、社会共治等五种监管方式的基础上,创新监管方式和措施,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委员、人力资源管理部部长张维国要求,改革试点要加强推进信息共享、资源数据整合。据悉,为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有关部门开发了济南高新区“证照分离”协作共享平台,将利用“双告知”构建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达到登记和监管的有效衔接、互通有无,有效推进宽进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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