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宁津空气质量最佳
2018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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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9日讯(记者 刘振) 近日,记者了解到,德州市有关部门依据《德州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德政办字〔2016〕1号)相关规定,对全市13县(市、区)2018年第1季度空气质量情况进行了通报。德州全市13县(市、区)考核得分分别为:宁津(16.6)、运河经济开发区(15.4)、德城区(14.5)、经开区(12.5)、临邑(12.4)、庆云(12.0)、陵城区(11.5)、乐陵(10.6)、平原(10.2)、禹城(10.2)、齐河(10.2)、夏津(5.5)、武城(4.7)。
  2018年第1季度,全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80.8μg/m3。最好的是临邑县,为77μg/m3;最差的是夏津县,为89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13个县市区均同比改善。全市平均改善幅度为20.7%,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宁津县,为28.1%,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是夏津县,为13.6%。
  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141.2μg/m3。最好的是乐陵市,为135μg/m3;最差的是武城县,为156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13个县市区均改善。全市平均改善幅度为11.8%,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运河经济开发区,为22.2%,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是武城县,为1.9%。
  全市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36.7μg/m3。最好的是德城区,为22μg/m3;最差的是临邑县,为53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13个县市区均同比改善。全市平均改善幅度为27.5%,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宁津县,为41.5%;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是齐河县,为16.3%。
  全市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40.1μg/m3。最好的是庆云县,为34μg/m3;最差的是齐河县,为45μg/m3。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13个县市区均同比改善。其中同比改善幅度最大的是夏津县,为33.3%,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的是乐陵市,为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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