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发布2018年招生学区划分
今年新增第二实验小学,2018年只招收一年级新生
2018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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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3日讯(记者 李楠楠) 5月23日,记者从烟台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获悉,日前烟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发布,公布了今年招生学区划分,招生人数以及报名时间。据悉,今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共计1035人,6月15日开始报名,与去年相比,新增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
  据悉,今年高新区初中招生班额50人,实验中学初一招生9个班,共450人。小学招生班额45人,其中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4个班,共180人;第三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4个班,共180人;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5个班,共225人。
  实验中学招生范围为高新区全区范围。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海兴路以西,烟威高速公路以北的区域。第三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海兴路以东,烟威高速公路以北的区域;海澜路以东,纬五路以北的区域。实验小学招生范围为第二、三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外的区域。
  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至6月30日。(集中报名时间学校自定)报名地点为划片学区学校。第二实验小学划定招生区域的新生先到第三实验小学报名,九月份新校启用后,统一到新校报到开学。
  第二实验小学2018年只招收一年级新生。具有高新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带户口簿、小学学籍证明、查体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实验中学报名。在高新区各小学已建立学籍就读的毕业生直接升入初中就读;具有烟台高新区户籍,年满6周岁的学龄儿童(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均应登记入学。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带户口簿、查体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在地划片学校小学报名。第二实验小学2018年只招收一年级新生,该校其他年级符合条件转学的学生,按照2017年烟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划定的招生范围执行。
非高新区户籍学龄儿童可持相关证明入学
  不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学生),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持相关证明入学。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住宅,学龄儿童(学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户口簿、查体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划定招生区域的学校报名。
  辖区边防驻守部队官兵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体证明、团级及以上政治处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划定招生区域的学校报名。
  父母双方有一方属于市、区两级引进的高级人才;父母双方有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机关、事业、驻区高校、科研等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体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最近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证明到划定招生区域的学校报名。
  在高新区经商办企业,截止到招生当年6月30日,在高新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投资人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体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到单位所在划定招生区域的学校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具备以下条件:截止到招生当年6月30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居住证、查体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一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到单位所在划定招生区域的学校报名。
  不具备高新区户籍的新生,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按照以上顺次招收入学,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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