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全文:深学笃用监察法 忠诚履行新使命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姜全文
2018年05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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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新之举,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步骤,开启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崭新篇章。深学笃用监察法,是时代赋予的新使命。忠诚履行新使命,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抓好“三个结合”,扎扎实实学法懂法、不折不扣普法尊法、全力以赴循法用法,真正实现向制度优势要治理效能,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结合党规党纪学法懂法,扎扎实实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监察法的学习,需要与党规党纪相互衔接,整体研读领会,通盘掌握运用,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结合党规党纪突出学习重点,认真学习领会监察法对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所做的规定。要结合党规党纪,对监察法的结构和内容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梳理,深刻理解和把握监察法的立法目的、指导思想和监察原则,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监察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问题、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在学思践悟中增强贯彻实施监察法的使命感,增强贯彻落实监察法的坚定性,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要学深悟透、熟读精思,把学习监察法同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做到熟知精通、熟练运用,不断提高法治思维、统筹谋划、精准落实水平。区纪委监委在实际工作中创新了“流动教鞭”教学模式和“干部论坛”座谈模式,通过鼓励干部走上讲台,激发干部交流互动主动性,提升学法懂法的实效性。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授课和论坛24次,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党规党纪带头学习监察法,分享学思践悟中的心得体会,研讨交流,答疑解惑,在“一教一学”和“一问一答”中促进法条真知真会、入脑入心,为切实履行职责夯实基础。
  结合重点任务普法尊法,不折不扣在拓展监察上下功夫。要以高度的现实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抓好监察法的宣传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的“传递效应”和“头雁效应”,牢牢抓住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这个关键群体,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任务,分层分级统筹开展有针对性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形成宣法、普法、尊法的良好氛围,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积极深入基层,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让广大群众了解到出台监察法是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现实需要,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努力把学习贯彻监察法覆盖到“最后一公尺”。在普法工作中,区纪委监委通过推行覆盖全体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档案制度》,压实各级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的主体责任,确保监督对象知敬畏、明底线。联合区司法局、新闻中心等部门,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和“镇街纪(工)委微腐惩处年”行动,开展“监察法在您身边”“廉洁文登·昆嵛清风”大讲堂等宣传活动,发放监察法宣传材料5000余册,授课29场,实现了对机关干部、农村干部、企业职工、基层群众等各个层面的监察法普及教育。
  结合主责主业循法用法,全力以赴在提升效能上下功夫。监察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行者,履行纪检、监察两项重大职责,要实现的“一加一大于二等于三”的职能整合提升,必须坚持将“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的主责主业相结合,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担当作为体现实践效果。必须把学习领会监察法与本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学以致用,相互促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让监督的范围变得更为广泛、监督的力量变得更加有力。要以实施监察法为契机,站位新时代、立足新起点,探索建立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内外衔接机制,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要以监察法为遵循行使监督调查处置职权,严格报批程序、严格流程管控,确保12种调查措施严谨规范使用;要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各方面各环节紧密相扣、法法衔接;要进一步优化配置人员、科学定岗定责,推动人员力量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实现高度融合;要拓展深化国家监察职能,向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延伸,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区纪委监委在实践中创新了审查调查“一事一授权”的工作模式,形成“监督对口,审查交叉”的工作格局。实行至今,共分办问题线索251条,办结率87%,做到审查调查“零事故”“零投诉”。通过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精准监督的意见》,赋予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应的监察权限,逐步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从有形监督到有效监督的转变。今年以来,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28条,同比提升89.5%。按照“衔接司法”的要求,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衔接配合工作办法》,强化沟通协调,规定了衔接流程方式。起草了《关于建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案件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大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作为、乱作为监督力度,整合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在行政公益诉讼领域的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打铁必须自身硬。监察法明确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的目标和要求,这为我们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迈向崭新征程提供了重要遵循。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学法懂法、普法尊法、循法用法,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责任,不断适应新时代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精神、新要求,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忠诚履行新时代赋予我们的新使命,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胜利。
(原文刊于“廉洁威海”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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