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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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2015年12月3日,历下区人民政府作出了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旧城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济(历下)征告字〔2015〕7号)。以下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及公告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48号)等相关规定,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对以下被征收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依法进行了送达。自送达至今已届满六个月,以下被征收人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自送达至今以下被征收人未履行腾房的义务。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限以下被征收人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相关义务,腾空被征收房屋并交付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逾期将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 址:历下区历山东路74-1号铁技现场办公室 邮编:250000   联系电话:13395417292   联系人:范凯   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14日   序号 产权人或相关权利人 房屋坐落 征收补偿决定书文号   1 李兆荣(故)赵修华(相关权利人) 历下区历山东路78号1号楼3-102室 济(历下)政征补字〔2018〕15号   2 郤勤昌(故) 郤国栋(相关权利人) 历下区历山东路78号1号楼3-204室 济(历下)政征补字〔2018〕24号   3 杨际昂(故) 杨建兰(相关权利人) 历下区历山东路78号5号楼2-201室 济(历下)政征补字〔2017〕26号   4 杨际昂(故) 杨秋生(相关权利人) 历下区历山东路78号5号楼2-201室 济(历下)政征补字〔2017〕26号   5 杨际昂(故) 张俊(相关权利人) 历下区历山东路78号5号楼2-201室 济(历下)政征补字〔2017〕26号   6 左凯(房屋现使用人) 历下区历山东路78号平房 济(历下)政征补字〔2018〕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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