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编辑:陈鸿儒 美编/组版:李腾 校对:李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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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颗忠诚的心诠释着对纪检监察事业的热爱,用实际行动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曾参与和主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近200起,他就是济宁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赵裕坤。
“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执纪者更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这是赵裕坤的座右铭。1991年参加纪检监察工作以来,赵裕坤凭着对正风肃纪和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念,从一名普通年轻干部,成长为今天具有坚强政治定力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指挥员和战斗员,在反腐败斗争和法治济宁建设中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5年做了颈椎手术后,赵裕坤时常手脚发麻,不能久坐。医生和家人多次催促他进行复查,但案件在紧要关头,他总是说“等忙完这阵儿再说吧”。然而案件了结时,他又开始了下一个案件的核查工作。
长期在执纪执法一线工作,赵裕坤不知得罪过多少人,遇到过多少白眼,但他始终坚守秉公执纪、铁面无私的工作原则,始终保持雷厉风行、攻坚克难的优良作风,以实际行动践行执纪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成为众所周知的“铁面老赵”。
市监委成立后,赵裕坤带领审调组查办了我市第一起正县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初期,该干部抱有侥幸心理,拒不配合审调查工作,赵裕坤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最终使其幡然悔悟,主动交待了收受他人巨额贿赂的问题。
而在此期间,另一名正县级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亦浮出水面,战机稍纵即逝,赵裕坤果断出击,毅然承担起双线作战任务,在调查组任务加倍人员不增加的情况下,同步推进两起案件的审调查工作。最终,在3个多月的时间内,相继查明两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并移送司法机关,取得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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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济宁市第一批“立法人”,他参与起草了济宁市有立法权以来的所有地方性法规。他对待立法事业精益求精,面对工作难题从未畏缩不前,而是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他就是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科科长郝永伟。
“济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济宁市的立法机关,承担着将党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法规的神圣使命。”郝永伟介绍,立法工作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责任重大。他所在的法工委法规科,作为济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核心科室,负责济宁市地方性法规的立项、组织起草、立法协调、草案修改、等工作。
立法项目的调研和论证,是郝永伟的重点工作之一。每一项立法工作中,他都需要研读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字的国内外文字背景资料、理论文章和相关法律法规,撰写十多份专题资料,对法规草案逐字逐句反复斟酌、分析论证。然而,每一部法规都是一个全新领域,一项立法工作的结束往往就是一项新的立法工作的开始,对一个领域刚刚熟悉,就要面对一个新的领域从头做起。
“立法工作无小事,看似具体繁琐,影响却是全局性、根本性的。”郝永伟告诉记者。立法工作的要求很高,需要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基础和法律实践经验。经过20年的法治工作实践,郝永伟树立了坚定的法治理念,形成了严谨的法治思维,积累了丰富的法治经验。
依靠多年来积累的扎实法学知识和工作经验,郝永伟边学习边研究,组织指导了大气污染防治、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泗河保护、智慧城市、烟花爆竹燃放、城市绿化、养犬管理等法规的立法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立法质量,为我市立法事业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做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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