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质监局计量所获悉,该所14项计量标准项目获批筹建。为落实《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同意烟台市质监局新建雾度计标准装置、PM2.5质量浓度测量仪校准装置等14项最高计量标准,按照《计量标准考核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批复项目的建标筹备工作,并按规定考核合格后,开展检定校准工作。 通讯员 云利 莫言 记者 秦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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