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的故事
□莒县法院城阳法庭张兴奎
2015年06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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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送达,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一个案子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送达,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答辩状纸等应诉材料送达给被告。结案后,法院要做的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还是送达,要把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否则,法律文书就没有法律效力。
  今年5月12日,我庭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林某欠刘某劳务费60余万元拒不付还,林某连应诉手续都不收,将邮寄送达的材料又退了回来。承办人小韩先联系刘某,让他寻找一下林某的下落,以便重新去送达。
  下午5时许,刘某发现林某正在某小学附近接孩子,遂立即电话告知小韩,小韩撇下手里的活儿,二话没说就去找林某送达。等小韩到达小学附近时,林某发现了法庭的警车,便悄悄地溜了。送达未果的小韩回到法庭,我们一同分析了情况,决定杀个“回马枪”,让林某措手不及。
  下午6点半左右,我和小韩又来到了林某居住的镇驻地。我电话联系林某,问他在哪里,他说在西藏,等回来后再去找我们。我知道林某在说谎,遂不动声色地驱车来到林某家,结果铁将军把门,我们只好往回走。行至一个饭店门口的时候,我们突然发现了林某驾驶的价值60多万元的豪华轿车就停在饭店门口。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们决定先找一个人进去辨认一下林某是否在场,遂电话联系了当地一个熟人,让他扮作食客进饭店侦察一下。不久,传来了好消息:林某正在饭店里和朋友喝茶。于是,我们理直气壮地走进了饭店,直呼林某的名字,林某吃惊地抬起头,我们当即断定那个闻声抬头的胖男子就是林某。于是,我们毫不费力地地送达了应诉手续。我问他:你不是说在西藏吗,怎么在这里喝茶?十分尴尬的林某语无伦次地说,他正准备去西藏,现在还没去。
  在法院工作了二十多年,有许许多多关于送达的故事,不再一一赘述。总之,送达是份十分艰巨却又十分光荣的工作,它培养我们技能,丰富我们阅历,锻炼我们成长。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法官们要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必须先从送达做起。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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