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要求组织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在我省省级财政困难县及中西部地区和沂蒙革命老区等63个县(市、区)开展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我省地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安排部分省属本科院校面向省级财政困难县等53个县(市、区)农村学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比例较2018年增加10%左右。继续实施高职院校招收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在我省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安排2%的招生计划,选择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专业,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招收我省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考试。贯彻落实教育部、中残联有关文件精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