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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二手房,暖气欠费谁来缴

原房主称是租客欠的,租客却说去年“报停”了

齐鲁晚报     2020年11月18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程凌润    
  
  进入供暖季以后,和暖气有关的问题成为济南市民关注的热点,壹粉“笛子0216”则因二手房拖欠的暖气费问题犯了愁。据了解,拖欠的804元暖气费是房产交易之前产生的,壹粉认为应该由原房主承担,而原房主则称由原租客承担,可租客称去年供暖季“报停”了。
  今年5月份,壹粉“笛子0216”在济南市槐荫区居易香桔市小区购买了一套70多平米的复式二手房。“10月份,我对象去缴纳暖气费的时候,供热公司说我们拖欠了去年的取暖费,需要补上欠款。”壹粉说,去年他们还没有购房,欠款应该由原房主承担,可是原房主并不愿意支付欠款。“一共拖欠了两个月的取暖费,加上滞纳金也不到一千块钱。”
  至今,取暖费的欠款没有人缴纳,而壹粉“笛子0216”也没办法缴纳今年的取暖费。
  “这个房子是我2007年买的,刚开始是我们自己住。后来,我们全家在2015年出国以后,房子就租出去了。”原房主李先生说,当时他是通过房产中介找的租客,只签了一年的合同,之后就没有再签合同。
  “2018年,我们全家搬到上海后,就决定卖掉济南的房子。”李先生说,他提前四五个月告知租客卖房的事情,可是租客没有及时搬走,还拖欠了水电气相关费用和1万多元的房租。“暖气我也没有用,是租客用的,这个钱应该由他来出。”李先生说。
  “刚开始还能联系到租客,她也答应了,结果现在联系不上了。”李先生说,他现在很想联系到租客,让其支付取暖费欠款。
  李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租客任女士提供了一张今年4月16日拍摄的采暖回水管张贴封条的图片。任女士说上个供暖季“报停”了。“就是供(暖)了,我们也没用呀!”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多次致电任女士,对方一直未接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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