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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一般不主动告知 无感人脸识别涉嫌违法

齐鲁晚报     2020年11月29日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开发商只是将人脸识别系统作为辨别手段,知道到访次数,并不能看到购房者的个人信息。“想违法利用个人信息赚钱,还不如卖购房者手机号值钱。”
  济南另一位地产业内人士则坦言,售楼处一般不会主动告知购房者有人脸识别,在购房者提出想再找渠道人员问价时,售楼处才会告知有人脸识别,到访后就不能再找中介。
  不过,即便不使用人脸信息做其他用途,无感抓拍对购房者而言,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侵犯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则明确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而且要符合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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