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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8日,嘉澳环保(证券代码603822)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记者查询,12月24日嘉澳环保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股价连续两个跌停,将前期买入的投资者套牢。受损投资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杨泉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指明嘉澳环保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即存在虚假陈述情形,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凡是2020年12月23日收盘时持有嘉澳环保股票的投资者,此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lv365咨询律师或者自行起诉,要求嘉澳环保赔偿其遭受的投资损失。
记者查询,嘉澳环保是注册在浙江桐乡的一家专业生产环保增塑剂的大型企业,主要生产环保增塑剂、稳定剂、生物质能源。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线电缆、人造革、植绒、灯箱膜、薄膜、塑料地板革、户外用水管、油漆、涂料、电容器、变压器等橡塑产业中。
嘉澳环保2016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是全流通的袖珍小盘股,总股本只有0.73亿股,截至2020年9月30日在册股东也只有8955户,控股股东为桐乡市顺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95.55万股,持股比例23.11%,实际控制人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