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尹明亮) 国庆7天假,前后加班费计算方式为啥不一样?周末加班什么情况下不需付加班费……11日下午,济南市人社局“人社在线”为市民在线解答关于加班费的疑问。 针对节后网上讨论热烈的拼凑长假问题,济南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国庆七天长假,只有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的性质是休息日,“叫调休,其实跟周末的性质一个样。” 针对一些市民提出的一些单位在计算加班费时天数有长有短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法定节假日上班应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至于在类似周末的休息日加班,如果能安排调休,单位就可不必支付加班工资,不安排调休就得付200%的工资。 加班费只算基本工资还是奖金也包括在内?对不少市民的疑惑,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个计算方法当初制定时也争论了好长时间,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包括奖金)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对于有市民提出的单位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为由,不支付长假期间加班费的情况,相关负责人说,综合工时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这种制度下的职工,在周末或国庆长假的后四天上班,单位是可以不付加班费的,但如果职工在国庆前3天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单位也必须要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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