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基准利率4倍被视为高利贷
2014年1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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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民间非法集资甚至构成诈骗被判刑的案件屡见不鲜,滨州北海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李清华介绍,北海新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就是协助政府规范民间金融行业,广泛服务中小企业和有需要的个人,并作出了借贷双方自行协商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等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在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就视为高利贷就行不通,也可以说法院只保护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四倍利率的。”李清华介绍,为降低成本和控制风险,登记的出借资金,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的借贷登记原则是:每笔不低于2万元、不高于300万元,对单一借出方原则上不分拆资金贷出;单一借入方,其借入资金一般不超过1500万元,且资金供给方不超过10人。借贷双方自行协商贷款利率,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切实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北海新区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除了给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供求信息外、还进行民间借贷合同备案,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备案的优点是在处理民间融资纠纷时,备案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力较高的证据。“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一旦发现有老赖出现就会提醒警告,如果还是不还款就要进入黑名单了,相关数据也会汇报到金融机构、工商部门等。”李清华介绍,国家机关处理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非法经营等案件时,备案的材料可以作为民间融资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本报记者 李运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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